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 神赦免了你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掳来,明显给众人看,就仗着十字架夸胜。(歌罗西书 2:13-15)

其次是关于脱离律法主义:基督徒不应当靠自己来行事为人,而是要靠与基督的亲密相交,在基督里来遵行神的旨意;也不指望神因我们的行为称我们为义,而是因信称义。既然因着基督的代赎,我们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一切过犯都被神赦免了,那么我们是否守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是否与基督联合。既然不是我们而是神把我们从死的状态拯救出来,且让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那么我们就不能自夸说,“因为我做得好,所以我是比别的基督徒更有义的人。” 在基督里的身份都一样,一洗、一信、一灵,只是信道有先后;基督徒的生活关键在于与基督的亲密相交,并因着这样的相交而产生遵行律法的好行为。是的,神不再以我们是否守全律法来判断我们,因为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已经把“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都涂抹了、撤去了。藉着十字架的顺服,祂守全了律法,因祂的行为“在圣灵里称义”(提前3:16),而我们与祂的联合将祂的完全的义归算在我们身上,而我们的一切过犯归算在祂身上,并已经在十字架上祂代替我们受了应有的刑罚。是的,魔鬼也不能藉着律法控告我们了。藉着十字架的顺服,获得了守全律法之义的基督堵住了仇敌对祂和属祂之人的一切控告之口,打碎了蛇的头(创3:15)。既然十字架是基督得胜的地方,那么背起十字架跟从基督就是破除基督徒内心固有的律法主义的唯一道路。只有当我们甘愿背起十字架与主同行的时候,才不会凭律法称自己或别人为义。

亲爱的主,帮助我脱离律法主义的辖制。我屡次被律法主义的人伤到,也屡次以律法主义伤到别人。这是因为我仍然有想要因行为称义的想法。当我的不完全显露在人前的时候,我就紧张失控;当弟兄姊妹的不完全显露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就不满、指责、内心骄傲。我忘记了自己在基督里的身份,忘记了基督为我做的。律法主义的我心里有的不是基督而是我自己。求主再次赦免我,让我常与祢亲近,活在祢里面,让十字架刻画我的一言一行。如此祷告是奉主耶稣基督圣名求,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