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拜指南 第五章

第五章 成人的洗礼

1. 洗礼是主耶稣基督亲自设立的(太28:19),并非可有可无的仪式。当一个人清楚地明白福音、接受耶稣基督作他个人救主和生命的主之后,如果没有迫不得已的特殊原因,譬如战争、重病、拘禁等极端事件,他要尽早接受洗礼。

2. 洗礼表明“归入基督”或“与基督联合”(罗6:3-5),是圣约的外在记号。不仅意味着受洗者的罪被基督宝血洗净,更表示他进入基督的恩典之约和加入地方教会。所以,受洗者不再有需要其他入会仪式。并且,洗礼不应私下进行,而应当在会众面前施行,譬如主日敬拜或其他公共敬拜的聚会中。

3. 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并且牧师和长老是蒙召且受教会委托作上帝奥秘事的管家和仆人的。所以,佈道所的洗礼由教牧团队的宣教士主持。

4. 洗礼的形式可以是洒水礼或浸礼。洒水礼指的是施洗者在受洗者头上洒水;浸礼指的是施洗者将受洗者浸没水中再从水中起来。

5. 洗礼申请者需要在洗礼前作充分的准备工作。这些准备工作包括:

(1)完成佈道所的受洗课程;

(2)按照教会的要求写一份个人得救见证并递交佈道所的宣教士审核;

(3)受洗前的一段时间内省察自己身上是否有不愿意悔改的罪,以及仔细思想与基督同死同复活的道理;

(4)受洗前与教牧团队的宣教士约谈以确认信仰。

对于不愿按照佈道所的要求作受洗准备的申请者,或在与宣教士的约谈中被认定尚未准备好受洗的申请者,佈道所将推迟其洗礼并告知其推迟的理由。

6. 对于正处于任何明显违反基督教伦理之行为者,譬如婚外情、未婚同居、家庭暴力、商业欺诈、财务作假、偷窃,赌博、吸毒成瘾,以及任何社会公认的不道德甚至违法的行为,又不愿意在受洗前彻底悔改的,佈道所将拒绝其洗礼申请。如果他口头表示愿意悔改,教牧团队将观察其行动表现之后再判断他的悔改是否真实。

7. 如果洗礼申请者正处于病危状态中,没有能力按照佈道所的要求准备受洗的,在教牧团队的同意及管理下,可根据其实际信仰状况,施行临终洗礼。

8. 受洗者必须对以下确认信仰的问题真心地回答“是”,才能受洗:

(1)你是否相信世上有且仅有一位永恒存在、又真又活的三位一体的上帝,祂就是圣经里启示的耶和华神?

(2)你是否相信这位上帝创造了宇宙万物和人类,你作为受造物,理当敬拜祂和顺服祂的一切旨意?

(3)你是否承认自己是完全败坏、毫无指望的罪人,而你的罪就是悖逆上帝、得罪上帝?

(4)你是否相信你本应受上帝公义的审判,结局就是沉沦那永恒的地狱?

(5)你是否相信主耶稣基督是上帝的第二个位格,祂道成肉身,代替你死在十字架上,承受了你罪有应得的刑罚,洗净了你昨天、今天和将来一切的罪污?

(6)你是否相信主耶稣基督第三天从死里复活、升天、坐在天上的宝座掌管宇宙万有,将来要再来,接你去天家?

(7)你是否凭信心接纳主耶稣基督作为你个人的和唯一的救主,真心地悔改你对上帝所犯的罪?

(8)你是否完全地信靠主耶稣基督作你生命的主,背起十字架作祂的门徒,在圣灵的引导下,活出祂那顺服又圣洁的形像,直到你离开这个世界?

(9)你是否相信圣经是上帝的话语,是你的信仰和生活的唯一且最高的准则?

(10)你是否愿意接受洗礼,加入本教会,成为本教会的委身信徒,接受本教会的信仰准则和规章制度,顺服本教会的教导、牧养、治理和惩戒,并承诺竭力维护本教会的圣洁与合一?

9. 洗礼是基督造就教会的恩典媒介之一。在洗礼仪式中,施洗者应劝勉在场的所有信徒回顾自己的洗礼和信仰的真实性,并反省自己在洗礼之后的生活是否真与基督同死同复活。

10. 洗礼仪式的程序如下:

(1)施洗者向会众介绍洗礼的涵义;

(2)施洗者以问答方式确认受洗者的信仰;

(3)施洗者为受洗者作洗礼前的祷告;

(4)施洗者为受洗者施行洗礼,在洒水或浸没前向受洗者和全体会众宣告说:“(受洗者的姓名),既然你如此相信,我就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为你施洗,归入基督的教会、永生上帝的家!”;

(5)会众唱诗回应上帝对受洗者的大爱(同时受浸者换衣服);

(6)受洗者站立在会众面前,会众同声接纳受洗者加入佈道所:“亲爱的(受洗者的姓名)弟兄/姊妹,我们感谢上帝拣选你,把你从死亡中拯救出来,重生得救,作了祂的儿女。如今,我们接纳你成为我们中间的一员。从今以后,我们一起在天父的保守中生活,一起在基督的恩典里成长、一起在圣灵的光照下生命更新,彼此相爱,在世上作神所喜悦的人。”;

(7)受洗者作个人得救见证。

11. 对于转会的信徒,教牧团队有责任考察其洗礼的有效性。凡在认信《使徒信经》的主内宗派或独立教会中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受洗者,并与教牧团队宣教士的约谈中再次真心确认基督是其个人且唯一救主和生命之主者,其洗礼为有效。

12. 洗礼仪式的具体程序由佈道所统一制定,并由教牧团队负责施行。参附录中的“洗礼”。